绵阳家长、学生注意啦
近日
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
绵阳中考体育考试有新调整
自2022年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中考体考开始实行综合评价,即由以往的“统一考试”改为“过程性评价+统一考试”两个部分,体考总分80分不变,其中过程性评价10分,统一考试70分。 初2020级、初2021级学生仅参加统一考试,不参与过程性评价,满分为80分。
根据《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过程性评价包含学习表现2分,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2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分,共计10分。
◎学习表现2分,分别是学校表现1分,技评测试1分。 ◎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2分。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分。
统一考试是我市长期以来普遍实施的中考体育方式,而改变后的“统一考试”仍采用“3+X”模式,即:3项必考+1项选考,仅是在分值上有所调整。必考项目(3×20分)60分,选考项目10分。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赛事,获得全国比赛名次、省级比赛前八名、市级比赛前六名的,均可直接记选考项目成绩10分。
参赛项目包括:田径、跳水、体操、艺术体操、举重、摔跤、柔道、拳击、武术、棒球、垒球、曲棍球、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跆拳道、花样游泳、自行车、帆船、轮滑+冰上、雪上项目共22项,其余项目不予认定记分。
除上述变化外,我市对特殊考生成绩认定也作出了调整。
◎对于残疾学生,有残疾证明的考生,其学习表现、体质健康测试和技评测试按照满分记录,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统一考试成绩按当年全市统一考试平均分计分。 ◎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考生,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计分。 ◎对于外市回绵参加中考的学生及其他考生,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学生,自回绵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绵阳市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在回户籍地中考报名时,应提供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含)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初中阶段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证明材料,回绵后按实际情况核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按当年全市平均分计分。同时,考生需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身体有残疾或其他健康原因无法参加统一考试的,按照本市残疾学生和伤、病学生统一考试计分规定执行。 2.其他考生(休学学生、往届考生、社会考生)已取得的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可予以保留使用,但统一考试成绩应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取得。 扩散周知! 赶紧转发给身边的家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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