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获悉 绵阳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3年寒假、开学时间明确啦! 近日 绵阳市教体局发布 《关于合理安排2023年中小学生寒假生活的通知》 要求从2023年1月14日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全面停止所有线上线下教学活动 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学校违规补课 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 高三、初三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30日;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2月6日;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2日。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错时错峰组织师生返校。 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另行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内容。 2023年1月14日前,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仍居家自学,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学生上新课和补课。 普通高中高三毕业年级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线下教学为主;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参加线下学习的学生,由学校提供线上教学和学习指导。 2023年1月14日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停止所有线上线下教学活动。 各地各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假期组织补课和上新课; 严禁强制学生参加研学实践及冬令营活动; 严禁以研学实践及冬令营等方式变相补课; 严禁以各种实践活动的名义乱收费; 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和补课; 严禁学校及教师以他人名义从事有偿托管或办班从中分红。 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学校要统筹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假期书面作业总量。 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规范电子产品使用管理 合理开展信息化教学 严禁各地各校以信息化教学、线上教学等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不得违规将其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 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校统一使用“平板电脑”或电子产品布置作业; 禁止使用未经备案的教育APP (查询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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