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2023年第2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此次共抽检783批次样品
其中有16批样品不合格
涉及米粉店、卤菜店、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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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将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大类共计783批次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2023年第2期)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01
油条(自制)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解读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 计)为 100mg/kg。
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02
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解读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应超过0.2g/kg。
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严格管控原料,或加工过程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03
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铅解读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铅的限量以相应新鲜蔬菜的限量(芸薹类、叶菜类0.3mg/kg;豆类、薯类0.2mg/kg;其他类0.1mg/kg)结合生产者提供的或通过查阅分析、实验测定获得的脱水率或浓缩率进行折算。
蔬菜干制品中铅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04
馒头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的解读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
馒头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了改善口感,且不了解相关标准,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05
米粉制品(米线)中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解读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米粉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米粉制品类米线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F·B变质违规使用。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
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
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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