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会让人视线模糊、反应迟钝
酒后驾车更潜藏着安全隐患
不仅危害驾驶人的自身安全
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近期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王某银
【户籍所在地】:绵阳市三台县
【车 辆 号 牌】:川BD***8
【车 辆 类 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查 获 时 间】:2023年5月1日 13时46分
【查 获 地 点】:新西外街
【违 法 行 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胡某福
【户籍所在地】:绵阳市三台县
【车 辆 号 牌】:川BS***2
【车 辆 类 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 获 时 间】:2023年5月2日 13时43分
【查 获 地 点】:恒昌路
【违 法 行 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
案例三
【违法行为人】:谢某明
【户籍所在地】:绵阳市三台县
【车 辆 号 牌】:无
【车 辆 类 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查 获 时 间】:2023年5月2日 14时13分
【查 获 地 点】:东河路
【违 法 行 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未登记上户
案例四
【违法行为人】:杨某富
【户籍所在地】:绵阳市三台县
【车 辆 号 牌】:川BF***9
【车 辆 类 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查 获 时 间】:2023年5月2日 15时03分
【查 获 地 点】:东河路
【违 法 行 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案例八
案例九
案例十
案例十一
案例十二
案例十三
案例十四
驾驶人员:陈某
交通违法行为(简称):酒驾、驾驶报废车
查处地点:涪滨路
查处时间:4月24日13时05分
呼气式酒精含量:51mg/100ml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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