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中医学(含九年制、“5+3”一体化)、中药学(含基地班)、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藏医学、藏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运动康复、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智能医学工程、助产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学校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
5.学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学校指定)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学校医学类专业。
7.建议报考本校护理学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议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